第一千零二十一章 蚩尤三(1 / 3)

第二、蚩尤发明了金属冶炼和金属兵器的制造。《世木·作篇》说蚩尤“以金作兵器”。翦伯赞写道:“据说蚩尤‘以金作兵器’,是金属冶炼的最早发明者。我认为,蚩尤不仅是金属冶炼的最早发明者,而且也是金属兵器制造的最早发明者。”《管子·地数》说:蚩尤能以金为兵,制作“剑铠矛戟”。《史记·五帝本记》正义引《龙鱼河图》说:“黄帝摄政,有蚩尤兄弟八十一人”,“铜头铁额”,“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威振天下”。史书还说,蚩尤能制造的最早发明者,为中国古代文明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冶炼业的出现具有划时代意义,从此,人类进入了使用金属工具的时代,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生产力的一次新的飞跃。

第三、蚩尤是建立法规、实行法制的最早创造者和施行者。在古代中国,蚩尤首创法规,实施刑事法,以肃纲纪。《周书·吕刑》说:“蚩尤对苗民制以刑”,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路史·后纪四·蚩尤传》在记述蚩尤被擒杀后说:“后代圣人着其尊彝,以为贪戎。”罗萍注曰:“蚩尤天符之神,状类不常,三代彝器,我着蚩尤之像。为贪虐者之戎”。《太平御览》卷七九引《龙鱼河图》说:“蚩尤没后,天下复扰乱不宁,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天下咸谓蚩尤不死。八方万邦皆为殄状。”这也说明蚩尤严格实行法制而树立了威严的形象和产生了浓远影响。同时,郑玄注曰:“苗民,谓九黎裔也。”“上效蚩尤重刑以变九黎言苗民者。”这也同样说明,蚩尤是刑法的首创者和施行者。有的史料还说,兵器和刑法是蚩尤发明的,后来被黄帝部落集团效法。可见,蚩尤乃是中国古代法制的缔造者。

蚩尤见之正史,载于《史记·五帝本纪》黄帝纪。因其有与黄帝争战失败的经历而闻名。

历代史家为作之作注。裴骃撰《史记集解》引应劭曰:“蚩尤,古天子”;又转达引《汉书音义》臣瓒引《孔子三朝记》云:“蚩尤,庶人之贪者”。列举了两种不同的说法。

之后,司马贞撰《史记索隐》,对“天子”与“庶人”两说提出质疑。先引太史公原文“诸侯相侵伐,蚩尤最为暴”,析其意,蚩尤非为天子,又引《管子·地数篇》所言“蚩尤受庐山之金而作五兵”,说明蚩尤并非庶人。进而提出“蚩尤盖诸侯号也”之说。

然则,张守节撰《史记正义》,引《龙鱼图》云:“黄帝摄政,有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造立兵仗刀戟大弩,威振天下,诛杀无道,不慈仁。万民欲令黄帝行天子事。黄帝以仁义不能禁止蚩尤,乃仰天而叹。天遣玄女下授黄帝兵信神符,制伏蚩尤。帝因使之主兵,以制八方。蚩尤没后,天下复扰乱。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天下咸谓蚩尤不死,八方万邦皆为弭服”。

引述这一夹杂神话的民俗传说,显然对“诸侯”、“天子”、“庶人”诸说都有否定之义。因为,仅是一幅遗像便足以使“八方万邦皆为弭服”,其威风远非一般诸侯可比,亦非庶人可及。然而,又有天遣玄女助黄帝而非助蚩尤之说,可见蚩尤亦与“天子”无缘。

诸学者之所以把“天子”、“庶人”、“诸侯”等概念硬往蚩尤身上套,明显是局限于周秦封建社会结构模式的认识框架,因而不能正确诠释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的蚩尤身份及这一概念的社会历史的内涵。

蚩尤所处的时代,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正值“神农氏世衰”之时。

神农氏是华夏部落历史上发明农耕生产工具耒、耜的一个氏族。《易·系辞》记:“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从此,在中华大地上,许多以狩猎和采集为主要谋生手段的族群先后转向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如《白虎通义》记:“古之人民皆食禽兽之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