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七十六章 浪迹边城(1 / 2)

化红尘 彭卿越 1222 字 19天前

胡仙仙收下一元浑真簪后,就向列御风告辞。他没有多做挽留,只是赠她两瓶百花清『露』。

“你留着给红儿喝,我自己会四处求医问『药』治好肺上的伤。”

“你带上吧,我以后会经常炼制百花清『露』。”列御风将瓷瓶塞进她手里,叹息两声:“我不会再亏待红儿了。”

胡仙仙也不再推辞,两人互道珍重后,她就返回所住客房,收拾了些必要的随身之物,带着彩鹊离开青丘国。

腊月初三,她骑乘彩鹊到得法朝与西域各邦交界的那个边城。

凌山商道复通,这边城客商云集,十分繁荣昌盛。胡仙仙走在街头,身边是身着五颜六『色』各式衣衫的异族人。他们说着南腔北调,长相也各种各样,胡仙仙在他们当中显得很不起眼。

他们的装扮和言行在这里谁也不能说谁是异类,只因都挺异类的。胡仙仙在一群异类当中自然是不起眼的,她喜欢这种不起眼的感觉,她可以安然而行。

胡仙仙没有住店、没有进饭馆,就带着彩鹊不停地从这个街道穿行至那个街道。她喜欢这小城里的烟火气,这让她有种踏实感,自己还存在于世的踏实感。

彩鹊不想这么跟着她『乱』逛,一直都是兴致缺缺的样子。胡仙仙也终于停步了,不是她走累了,是她的肺受不了。

边城中有很多卖烧烤牛羊肉的小店,那腥『骚』气和烟熏味,让胡仙仙走一路咳一路。

她不想离开这里,又一时找不到安身之处,就蹲在别人房檐下歇脚。

有天清晨,听得钟声鸣响,才知道这边城东门有座钟楼。胡仙仙见清晨之时行人稀少,就骑乘彩鹊飞升钟楼之上,她因此发现了很好的安身之所。

这钟楼是城中最高的建筑物,视野开阔,正适合她看遍世间繁华。钟楼透风透光『性』也很好,那些熏人的怪味不会传来,她也不会觉得憋闷。

还有,这钟楼的敲钟人是在楼底下拉绳敲钟,不用爬上楼,她在钟楼顶也没人会打扰她。

胡仙仙就在钟楼置放大铜钟的小阁内安家,那个小阁角落对于别人来说实在太小,对于只需要找个地方盘腿而坐的胡仙仙,嘿,甚是宽绰。

她安家后的前几天也没人注意到她,后来渐渐有人察觉,再后来东门守城的厢军让她搬出来。

胡仙仙唤来东门守城的厢军班头,让彩鹊在钟楼下等着,她飞身而上。

厢军班头看得目瞪口呆,她又指指他,双臂展开做了个扇翅膀的动作。她的意思是让那厢军班头也飞身而上,厢军班头直摇头,惊慌跑开,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胡仙仙喝着百花清『露』时,肺部真要舒服很多,她舍不得多喝。偶然有一次滴了几滴百花清『露』在酒中,发现这样喝起来同样有清咽润肺的功效。她心下大喜,就天天这么喝,喝得离不开酒了。

她最初在钟楼安家的时候,有些附近居民很畏惧她。到了除夕之夜的时候,她救了个小女孩,他们才因此和她亲近起来。

小女孩儿姓武,一家人就住在东门城墙边,他们是饥荒年月从中原逃难来的。一家人辛苦打拼,慢慢积攒起家业,开个小客栈经营。

武家小妮儿很活泼,胡仙仙没事儿就看她踢石子儿、踢毽子、翻花绳,重温童年游戏。

除夕之夜放鞭炮,放烟花,小客栈的窗帘给引燃了。武家小妮儿吓慌了,竟然从三楼窗户直接往下跳。

当时多亏胡仙仙眼急手快,飞身接住了武家小妮儿,并很快助他们灭火。

他们一边感谢胡仙仙,一边咒骂着是谁不长眼睛『乱』扔烟花。

胡仙仙让他们不必骂,说那个人是无心之过,并且是个孩子,再者,这孩子与武家人还有不解之缘。

胡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