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三章 东方王子(2 / 3)

化红尘 彭卿越 1697 字 19天前

可到了京城才明白自己是个小虾米,没有靠山的话,不仅是会被分派去没钱财、也没前途的清水衙门,甚至可能被当成替罪羊惹来大祸。

他同意了岳母的要求,送走了母亲,岳母认为他很听话,对此事还比较满意。

当时,程浩风认得山下的这家人,又正巧去京城听说此事,年轻气盛、满腔热血的他去了深宅大院,劝说这岳母千万不同意这婚事。

规劝原因是预测这个由穷书生成了进士的男人,要么一生窝囊办不成事,只会惹麻烦;要么会不择手段办事,乃至不惜伤害妻儿。

正自得意的岳母哪会听一个不明来历的小道士劝解?还以为程浩风是对她女儿心怀不轨呢。

其后二十多年,对于山中苦修的程浩风恍若一瞬,对于普通人则相当漫长。

这时的山村寡母已经去世,穷书生也成了朝中大员,他一朝小人得志,露出恶狼嘴脸。

曾经优雅体面的富态岳母在马棚里干着杂活儿,满身臭气,瘦如枯柴的衰老身体站也站不稳了,常常被狗仗人势的恶奴打骂,死了也只有草席裹身。

她那从小娇生惯养的女儿已经疯了,因被通.奸的罪名所休弃,可她是冤枉的,气愤怨恨,积郁不得排解才疯癫,如此更无法辩驳,以致儿女也不亲近,凄惨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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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到最后,那个小人得志的恶狼因贪赃妄法被斩,儿女也得知母亲被冤,给母亲和外婆洗冤并修坟立碑,但是能够弥补所受的冤苦吗?不能。

程浩风叹道:“建一个家庭,人品永远应当放在第一位,连自己亲生母亲都不顾念的人,又怎么会对别的人好?家,是必须要讲理的地方,没有基本的为人品格,背叛和伤害无法避免。”

“对啊,说是清官难断家务事,都去和稀泥,其实越和稀泥越难断,要明辨是非,才能真正家庭和睦。”胡仙仙十分赞同。

两人相处融洽,胡仙仙也不去想怎么逃了,空闲时间变多,开始试着学习。

她得益于前生积累,法术还不错,但对修行所要修的其余门类,要么一窍不通,要么粗浅了解过一点,于是静下心读经、画符、研习阵法。

匆匆到了四月,程浩风要带她去参加高有德婚礼,婚期定在四月十八。

为了少惹麻烦,程浩风要求胡仙仙佩戴一块遮掩气息的玉佩,还在玉佩中灌注灵气,以防她逃跑。

胡仙仙不情不愿地戴上玉佩,可想想扎措的事,还是接受了。

满剌加平定后,麦塔哈回边城,麦家的生意更兴旺,法朝及天方这一带的沿路商道都繁荣,程浩风需要借这婚礼之机接洽各方,所以去参加。同时,也有向麦塔哈宣示一下,胡仙仙已跟在自己身边的私心。

高有德,一个曾是土匪小喽啰,后来当商队小伙计的胖汉,婚礼却格外隆重。

因他妻子在浮克城,而这时期又是天方、暹罗、天竺、法朝等邦国政局变化比较大的时候,与各邦国有商贸往来,又不隶属某邦国的浮克城是一个很好的聚会地。他又和各方均有牵扯,而宴席上的谈判往往比大厅里的谈判管用,他的婚礼由此聚来不少权贵。

高有德娶的妻子是浮克城金器作坊老板之女,虽不是王公贵族,也不算豪门巨富,也是城中数得着的财主了,高有德当初还一再拒绝,因为他认定自己会当老光棍儿,哪想到快四十了还娶富家千金?

还有些商队同伴担心他会被利用,比如富家女已经暗结珠胎只是拿他遮掩某些丑事之类。

但细细打听后,是因这个模样还算端正,性格也没有大缺陷的浮克城富家女太挑剔,她不嫁贵族公子,不嫁富家少爷,定要嫁东方王子,等来等去等到三十岁还没出嫁。

那天在街上偶遇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