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落下去,又升起来……
一路奔驰,一路狂歌,一红发男人,一白色雄狮……
高山,森林,村落,荒地,如流水一般从眼前掠过。
转眼已是五日后。
真龙来到了一座名为“庞贝”的大型城市。他本不想在此停留,只因面临了一个严肃的问题:数天前,身上所有值钱的都被沙盗洗劫一空。没钱可不行,这里距终点新德里纳市遥遥数千公里,总不能食不果腹走完这段路程。
那么,该如何在短时间挣点钱花?稍作思考,马上有了办法。
庞贝城是洛桑国较富有的城市之一。这里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更有不少上层人物居住于此,最出名的当属中土联盟的传奇人物————考克拉侯爵。
进城之前,作为世界顶级逃犯,真龙将自己精心乔装打扮一番。屠杀过清水家族几百口人,那是何等大罪!刚毅的人随时会找上门来。
入城前是红发、红斗篷、黑色劲装、头戴藤编帽,无一不在告诉别人烈焰在此。入城后化妆成了一个样貌英俊的吟游诗人,见他身着米色短衫,下身是紧身咖啡色长裤,衣领处还系了条黑色领带。为了彻底遮掩烈焰的身份,他戴上了金色的假发,一眼看去,秀气中带着高贵,真有几分诗人的味道。真龙觉得这身打扮还不够完美,原因是吟游诗人与普通诗人不同,吟游诗人不仅仅会要吟诗作赋,还得会表演,会乐器演奏,用诗歌和音乐把听众带入一个又充满梦幻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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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达到赚钱的目的,表演必须出色。于是,他把身上仅剩的几枚银币买了一把陈旧的吉他。吟游诗人的乐器一般是提琴,提琴的声音能很快把人带入意境。不过也有些浪漫主义会选择吉他,吉他声音的朴实纯净同样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
说干就干,真龙把表演地点选在庞贝城中心的“侯爵广场”。只见广场正中央,有一座喷泉,那里是最拥挤最热闹的地方。
提着吉他,找了个空地,盘腿而坐。当他坐下来的一瞬间,心中萌生一种难以形容的羞耻感。这不是当街卖艺么?
吟游诗人,美言之,是诗人的一种,说的难听点,就是出卖手艺的乞丐!管他呢,只要能赚到钱,有什么大不了!真龙自我安慰着。
摆好架势,硬着头皮,拨弄起琴弦……吉他声响起,那是别具韵味的乡间民谣音调。也许是庞贝城里的人从没听过这种独特的旋律,清而不淡,余音绕梁。
很快,不少路人围了过来。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坐在地上的吟游诗人,他金色长发,扎着领带,温文尔雅。数分钟后,一曲演奏完毕,围观人发出整齐的掌声。
“太美妙了,从来没听过这么美妙的旋律。请再为我们献上一曲!”人群里传来一男人的声音。
“对对,这回要边弹边唱。”女人的声音传来。
真龙有些羞,虽然边弹边唱他略有精通,以前没少给丽娜唱过,但现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歌,还是第一次。看着群众的那一张纸满怀期待的脸,要是自己不唱就坚决不给钱。无奈只好献丑。
再度拨弄起琴弦,扯开带有磁性的嗓音,唱起了无人问津的歌谣。
这时的人群中,一位带着老花镜的白发老者陶醉的说道:“这位年轻人真不赖,不仅吉他弹的好,嗓音也很有特色,雄浑有力,颇具沧桑感,老头子我从事音乐几十年,这种苗子很少见呐!”嘀咕一阵,他第一个从人群中站出来,从兜里掏出一颗蓝钻,放到真龙面前。
有人施舍,而且是重金施舍,真龙连忙点头示意表示感谢。
那老头对真龙笑了笑,没有多停留,转身就走了。
有人带头施舍,围观的人也纷纷送来钱币。 看着地上的金币越来越多,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