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斯顿的父亲伦道夫·邱吉尔是著名的第七代马尔博罗公爵的三儿子,按照英国法律,马尔巴罗公爵的爵位和领地应由公爵的大儿子继承,其他儿子只能在政界、军队、殖民地行政当局或者宗教界寻求出路。
伦道夫的幸运在于,他在一次宴会上邂逅了美国华尔街之王莱昂纳德·杰罗姆的女儿珍妮·杰罗姆,一个是家族正在走向没落的贵族子弟,一个是迫切想要融入上流社会的暴发户,两人一拍即合,八个月后举行了婚礼。
婚礼当年的十一月,珍妮·杰罗姆因为意外引起腹痛,之后生下温斯顿·丘吉尔,此时距离伦道夫和珍妮的婚礼只有七个多月,所以,温斯顿是个早产儿,哪怕早产了两个多月,在那种医疗条件极端落后的条件下,温斯顿依然健康成长。
这生命力堪比小强。
之所以介绍这样的背景,并不是要证明伦道夫和珍妮在婚前发生了性关系,这在当时是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介绍温斯顿背景的目的只是为了说明,温斯顿在成长的环境中一直受到人们的嘲笑,以及很多人的恶意中伤。
嗯,其中也包括某无节操鱼头。
在来到开普之前,温斯顿曾经以随军记者身份参加了古巴和印度的战争,当时的温斯顿还有军职,不过在前往开普之前,温斯顿就辞去了军职,这一次是纯粹以《晨邮报》记者的身份来采访第二次布尔战争。
《晨邮报》的编辑波斯维克为了雇佣温斯顿下了血本,温斯顿在开普的薪水是250英镑每月,这个薪水比英国财政部次长的薪水还要高,财政大臣每年的年薪也才5000英镑。
所以,温斯顿未必真的是早产儿,但布尔人是真瞎!
很明显,罗克和艾达虽然只有一夕之缘,但是两个人是很有默契的,罗克也没上艾达的马车,虽然艾达的马车是四轮的,罗克还是和温斯顿一起乘坐一辆两轮马车返回开普敦。
嗯,罗克也没和艾达打招呼,甚至罗克都没看到艾达,艾达的马车就跟在罗克的马车之后。
来到桌山酒吧,温斯顿已经呼呼大睡,罗克先把温斯顿安置好,然后才在熟悉的房间里找到艾达。
也不算熟悉,但是罗克的记忆力还不错,艾达对罗克印象深刻,罗克同样对艾达印象深刻。
“你的伤?”艾达看向罗克的目光充满了担心,如果说上一次罗克帮艾达解围,给艾达留下了深刻印象,那么罗克在今天晚上的表现,就把这种印象加深到刻骨铭心的程度。
“已经没事了,男人的伤疤,就是随身携带的功勋章。”罗克淡淡的装那啥。
艾达微笑,就像清晨绽放的玫瑰花。
其实罗克真不是装那啥,罗克的伤是真的没事了,刚才在马车上,罗克感觉伤口还有点痒,这会儿连痒都不痒了,只有一点点不舒服,那还是因为绷带引起的。
“你的衣服已经破了,换上这件试试?”艾达身边的沙发上放着一件白衬衣,罗克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或许,是艾达那个倒霉前夫的?
试试就试试,罗克脱掉已经破了的燕尾服,再脱掉已经破了的衬衣,突然听到艾达咽了口口水。
试个屁!
——
(此处省略二千字,兄弟们可以自行发挥想象力——)
(姐妹们千万不要误会,艾达只是帮助罗克换药——)
(突然发现这一章原来是四千字,真是良心鱼头——)
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还是一样的配方,但却不是一样的味道,罗克这一次没有错过,一切都印象深刻。
嗯,印象深刻。
罗克再见到温斯顿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虽然中午还不到桌山酒吧的营业时间,但是温斯顿已经在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