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开口,就把人家干死了,这就是五十年前那些老江湖们的做事风格吗?
不逼逼,就是干,这确实很强尼银手,就是不知道强尼和胖子有什么仇,一上来就下狠手?
来生夜总会内是不许杀人的,但这规矩似乎管不了强尼银手,毕竟这里的老板和他是有特殊关系的。
“不杀还留着过年啊?他又不是年猪。”苏明说了个关于死者身材的冷笑话,慢条斯理的重新装填手枪弹匣,抬起脚把地上的烟头彻底踩灭:“放心,罗格的地盘,那就和我的地盘没啥区别,杀几个人根本无所谓,我还要她帮我收拾这死肥猪呢。”
这里以前可是停尸房,很多处理尸体的工具还都在后堂仓库里面堆着呢,怕不是连火化炉都有。
杰克耸耸肩,他想确实也是这个道理,反正夜之城天天都要死一堆人,只需要把尸体往随便哪条巷子里一丢,要不了五分钟,估计就会被拾荒者捡走。
尤其是这个胖子,身上的肥油很多,植入体也不错,还有一条大金膀子,肯定是尸体回收界中的香饽饽。
想到这里,他和v对视了一眼,这下是彻底确定了,那黑胖子和真正的传奇人物比起来,什么都不算。
正面交锋之后,肯定是还活着的人更牛啤啊。
“哈哈,念头通达了,回去接着喝酒。”
又踢了尸体一脚,在死胖子的衣服上擦擦脚底的血和脑浆,苏明收好手枪,转过身来,一手搂住一个小朋友,带他俩原路返回:
“我上午出门找了个很好的黑客,她马上就会跟着希里一起过来,等到罗格到了,我们就说说今晚的计划,然后就可以出发了。”
“行,反正我们订金都收了,不管什么事,我们都跟。”杰克这么说着,v也在一旁默默点头,其实她拔枪的速度也很快,刚才差点就打开保险了。
返回吧台的路上,正好遇到希里和百灵鸟走进大门,毕竟大多数酒吧是不会阻拦美女的,女人才是夜店生意的保证。
“正好,走吧,我们去罗格的包厢.”苏明指向左侧,那边有些半开放式的卡座,还有保安站岗,明显是老板预留的位置:“等她到了,我们就说说计划,现在先喝酒。”
“喝酒.啧,这个词我很久都没有听到了。”百灵鸟换了一身便于行动的衣服,款式有点像是摩托车骑手的皮衣,她摸摸自己的肚皮,以前全身除了大脑都是义体,酒水对她来说已经非常遥远了:“我要最烈的那种。”
她没有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被人救出来的不说,还能有一具新的身体,能够拥有全新的生活,就为了这个都要多喝两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