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里宅着。最后几天经常和老文光顾的,就是这家开在街角的咖啡店。
之所以总是来这里而不是选择去大厦楼下的咖啡厅,是因为这家咖啡店开的地方更加特别。它没有很大的闪烁着霓虹的招牌,仅仅是在街口的楼牌处写了自己咖啡店的名字,就像是店员助理胸口的铭牌,很小的一块儿牌子,却已经足够告诉想要找到它的人,它在哪里,它是做什么的。
三楼,电梯的另一面的门开了。黑衣的男人还坐在靠窗的皮沙发上,右手的食指上,一枚闪着金色和银色混合着光芒的颜色的戒指。男人的发丝整洁,前额的发白了一些,有一种不符合他年龄的苍老。男人的裤脚没有灰尘,一双马丁靴被那个城市的尘土蒙上了一层暗黄的颜色,显得古朴而庄重。男人的眉头簇着,呆呆的望着眼前的摩卡。心形的拉花,好像让他想起了什么,他的嘴角在微微抽动,这,仿佛只有无聊的和老文才能发觉。指甲的前端已经发黄,是烟燃烧后留下的痕迹吧。他,来到那个城市,不知道多久了。
“姑娘姑娘,你有没有听今天的城市的广播啊,今天分享的诗都是我喜欢的”
“哦?看来我今天错过了有意思的一期啊,快跟我说说”
“其实,今天的节目我很想让你听到,因为,那句我最爱的诗,我想分享给你”
“是什么?”
“姑娘,我喜欢你”
半年后,他来到了那个城市,为了那句诗,为了那个人。他走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大街小巷,只为遇到她,曾让他肖得容颜憔悴的姑娘。他还记得,最后一封信中,仅有的那一句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信中的家属楼,他去过很多次,可就是没有找到那个姑娘,他挂念的姑娘。
决定离开那个城市的这一天,他又一次来到了心中的家属楼。家属楼不是很高的高层,看起来应该是很多年前就已经建好了,家属楼的楼前有一片小花园,一张长椅,长椅旁是一株刚刚长成的银杏树。阳光很好,银杏树的树荫刚刚好能够把长椅包个完满。男人最后一次坐在了长椅上,耳边是姑娘的话在楼下种了一棵小小的银杏树,等它长大了,希望能和你一起坐在树下的长椅上,在树荫下等银杏叶一点点的变黄,飘落在我们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