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典狱与家主是好友,自然就是整个欧家的朋友,我不过是虚长几岁,比不上刘睿影英姿勃勃,算起来,以前的事都是老黄历了。”
“一剑”不但十分健谈,而且打开了话匣子,就有收不住的势头。刘睿影不得不想起来那位胡家的五小姐,不知道算不算的上是这些世家中人惯有的毛病。
罗里吧嗦,能一句讲完的,他们一定要讲个三五句才算结束。
“大部分人这酒量是跟着年纪变大而衰退,但我们俩好像从来就没有能喝过。刘典狱是不是好奇这一壶粗和三头大蒜如何算上是下策?”
“一剑”笑问道。
刘睿影当然不知。
但他从“一剑”的言谈举止里,却是知道他为何会在欧家中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
他的语气以及说话时的神情都像极了欧雅明,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人很容易对和自己相似的人产生信任,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共鸣,无关乎其他。
“难道是某种解酒的偏方?”
刘睿影说道。
即便不知道,他还是客气的猜了一句。
刚才沿着河堤走路时,他看到有许多商贩售卖的都是同一种东西,解酒丸。只是个头有大有小,最大的足有半个拳头,最小的却是如同米粒。颜色也五花八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姑娘用的颜值,染坊用的染料。
“刘典狱果然厉害,一语中的!”
“一剑”说道。
刘睿影没想到自己误打误撞胡说的一句竟是说对了!
但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这醋和大蒜如何能解酒。
关于这点,“一剑”却是没再解释。
抬手一招,站在身后的伙计便走上前来,在每人面前的三个空碗里,都倒满了酒。
漠南的酒刘睿影在中都城时就有所领教,几乎无色无味,喝入口中毫无知觉,等感觉到酒劲时,就像有人从后用棒子朝着后脑勺上狠狠一击,立马就晕厥过去,不省人事。
好酒之人,大多喜欢酒劲慢慢腾起,脑子渐渐混沌之感。但这里的酒,直接越过了此种过程,让人猝不及防。
即便是酒经沙场的老酒鬼,也根本拿捏不住这酒的对于自己的斤两。索性便不在权衡,放开了胆子喝。
别处喝酒,一众人看着喝醉的朋友嬉笑怒骂,着实是一种热闹。可在这里,喝酒时比拼的无非是谁晕厥的晚一些。
身后站着的活计除了倒酒之外,还随时防备着有人晕厥过去,从椅子上滑下,摔倒在地。
下危城以前并无土地可以耕种,这里介乎于沙漠和戈壁滩之间。城外有许多陷落处,那里的土地沙化严重,更有数不清的老鼠和狐狸在其中打动穿梭。
行人稍有不慎,便会掉进洞中,最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成了那些野兽的口中餐。
在世家还未抽出人力物力修路之前,往来的行人都会在背上横绑着一块木板。这样就能在不慎踩中陷落处时,背后的木板就能横在洞口,将人架住,不至于整个身子都掉落进去。
后来这些土地被平整出来,但也依旧荒芜着。酿酒需要粮食,而下危城中的酒全是用长在沙漠中的一种果子酿造的。
沙棘耐旱、抗风沙,所以在下危城乃至整个平南王域内分部广泛。这里的人们把它叫做“黄酸刺”。这是根据树木的行装和果实颜色而得名。
树干上分布着密密麻麻的棘刺,嫩枝为褐绿色,不如秋季则变成了灰黑,在风沙中部分彼此,只能看到大概的轮廓。
欧家胡家这样的世家虽然一直生活在这里,可世世代代也被这里恶劣的气候所烦扰。沙棘书灌丛茂密,根系发达,成林后可以很好的阻断风沙的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