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匹马如何?”
到了马市,看到欧小娥早已选好了一匹枣红色的骏马,站在那里耀武扬威的,非常得意。
“不好。”
刘睿影说道。
欧小娥一听,脸立马掉了下来。
想自己一番好意,先行来到马市相马,不就是了弥补一下早晨自己耽误的时间吗?况且这匹马怎么不好了?高大威猛,四蹄踏雪,浑身的毛色跟锦缎似的,一看就是匹日行千里的宝马!
相马讲究相头,相眼,相口,相鼻,相骨,相蹄。
刘睿影看这匹枣红色骏马虽然品相极佳,可是口中马齿左右参差补齐,且不满不厚,这是难以驾驭和不能持久奔跑的特征。如果是一般的豪门富户买了回去豢养嬉戏玩那是绰绰有余,可他们却是要日行几百里奔波赶路的。
欧小娥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眼见刘睿影掰开马嘴检查着口齿就知道他是由有些真材实料的。当下便也不再言语,只是和酒三半跟子啊刘睿影身后,东看看,西逛逛。只见刘睿影时不时地搬起一只马蹄,把耳朵凑近后用手轻轻叩击着,时而又从马颈处开始抚摸过全身。直到马市快走到头了,却也是没有一匹马能入得了刘睿影的眼。
突然,他看旁边墙根儿下站着立着一匹马,马主人坐在一旁用斗笠挡住了脸,正在打瞌睡。
这匹马,马头高峻,如刀砍斧削般,方正有型,显得稳妥而厚重。一双眼睛高高在上,形似垂铃,大而饱满,泽泽泛光。按照刘睿影所学《马谱》中说,目大则心大,心大则猛利不惊。说明这马之双目一定要大,眼大则心坚,不会轻易受惊,因此更加安全。
两只耳朵靠的很近,并且向上挺立着,小而尖锐,如削劈过的竹子一般。耳小识人意,比起别的吗来说更加的通人性。一对鼻孔广大而圆润,左右两边分隔明显,鼻色偏红,形如水火。马口吻长,口中一片嫩红。上唇急,下唇缓,皆是肉厚而多纹理。
远远看上去,此马并不显得多么高达雄壮。但相马一事正好与常理相反,望之大,就之小,才是筋枪骨壮的奔马。望之小,就之大,却是只能长肉供给使用的肉马了。
刘睿影再走进看了看马蹄,垂薄缓厚,大如钵盂。跑得稳,走的健,每一步都很是扎实。
“就这匹了!”
刘睿影上前去与马主人交涉一番,不一会儿就把马牵了回来。
酒三半也对这匹马很是满意,看它四腿挺拔如山,全身毛色有些发青便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作“山青儿”。
“没想到你一个查缉司省旗,却这么会相马。”
欧小娥眨了眨眼睛,对着刘睿影说道。
刘睿影并没有对她叫破自己的身份有什么异样感觉,毕竟自己穿上这身官服就是给别人看的,况且别人可是欧家“剑心”,肯定是见多识广。
“我是从勤杂干起的,那会儿每日喂马养马,自然就跟那些老前辈们学了不少。”
刘睿影把马的缰绳交给酒三半后说道。
欧小娥本以为刘睿影这么年轻就当上了查缉司的省旗,一定是出身于公卿世家,没想到却是从不入流的勤杂小厮做起的,当下却是对他有些刮目相看。
“我是孤儿,父母为查缉司牺牲后自幼在查缉司长大。不到年龄时便在勤杂处帮工,等到了年龄,就和那些查缉使一同上课受训了。”
刘睿影从欧小娥的目光中读到了一丝复杂,便出口解释道。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的命运需要得到什么同情,虽然孤儿这个词在人世间的定义并不怎么美好,不过刘睿影对此却没有任何感觉。从未得到,何谈失去?既然他从没有享受过所谓的父母亲情,那便也没法儿去理解双亲健在究竟有何幸福可言。
三人骑上马,在马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