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
叶府。
叶知秋坐在堂屋里,仔细地在擦拭手里的刀。
这把刀长约一尺,宽约两寸,外形也很普通,与普通的雁翎腰刀没什么两样,可是刀锋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青色,一看就知道材质不同寻常。
这把刀是叶知秋当年重金求得域外青钢,寻访当世名匠所制,真正是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的宝刀,名为“落叶刀”。
当年,他正是凭着这把落叶刀,一套自创的落叶刀法,行遍江湖,难逢敌手,也曾经名震江湖。
当然,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套所谓的“落叶刀法”,其实是脱胎于他自小习练的墨家刀法。而江湖上威名赫赫的“魔刀”魔五楼,其实就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师兄。
本来,他可以凭借着这把刀在江湖上扬名立万,甚至成为一方之雄,他也确实是这样想的。
直到,他命中注定的遇见了那个人,年轻的燕王朱棣。
虽然他们身份悬殊,可是朱棣并没有王爷那种高高在上的架子,反而折节下交,对他非常的好。
正是这位当时还是燕王的朱棣,让他明白了,男人的一生不该只是混迹于江湖,而是要建功立业,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从朱棣的身上,他学会了什么叫做抱负,什么叫做韬略,什么是胸襟,什么是天下,什么是真正的英雄人物。
从此,他放弃了自己的一切,投入了朱棣的麾下,死心塌地地为他卖命,因为他知道,一把再好的刀,也需要一个懂得它会用它的人持在手中,才能真正发挥它的威力。
他确实是把好刀,不但锋利,而且忠心。
朱棣也把他当做身边的心腹,几乎凡事从不瞒他,一直到靖难之役成功,朱棣登基为帝,任命他做了锦衣卫指挥使。
锦衣卫虽说是禁军编制,可是负责监察天下臣民的一言一行,处理上动天听的要案,掌管诏狱,定人生死, 天下无不闻之色变,权力甚至还在六部尚书之上。
可是他依然对朱棣很忠心,因为他知道,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是皇上给予的,当然也可能会随时收回去,就像现在这样。
京中的兵乱过后,他虽然由于儿子叶枫在此案中贡献良多,被免罪释放出诏狱,可是朱棣也免去了他锦衣卫指挥使的职务,恩准他可以回乡养老。
其实就是罢免了他的所有权力,还把他赶回了老家。
要知道这些年来,他为朱棣充当爪牙,捕杀异己分子,已经得罪了很多文人士族,甚至是很多朝中官员也对他也深为不满。
如今他成了一介布衣,落魄返乡,不知有多少人会借机报复,想要置他于死地,在这些人眼中,他其实就和一只没了锋利的爪牙,又被主人遗弃的狗一样,没有分别。
可是这些都不能怨恨皇上,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感觉自己越来越看不清眼前这个高高在上的皇上了。从前还是燕王的时候,他们时常倾心相谈,而现在皇上的心思越来越难以猜透,皇上的那些他所不知道的小秘密也越来越多。
伴君如伴虎,他开始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这句话中的无奈和恐惧。
于是他学会了如何寻求自保。
从孙殿臣假死的案子一开始,他就看出了端倪,感觉到了这个案子背后隐藏着的巨大阴谋。他不想介入皇室之间争权夺利的血
腥争斗中去,于是他利用儿子叶枫来查案,把自己置身事外。
他当然清楚叶枫对于皇上心中那个筹谋多年的计划的重要意义,可是他更加不愿在太子和诸王的争位游戏中成为牺牲品,为了自保,他不得不冒险一试。
最后,虽然叶枫成功勘破了案件,平定了京城的叛乱,可是叶知秋将叶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