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看着高易水,完全不明白灯会跟商队有什么关系,难不成,焦阳是想去逛逛灯会,会会相好?
“知道你们没见过世面。”高易水撇撇嘴,又被秦轲一阵怒视,“唐国的灯会,比别处的不同,唐国国主李求凰可是个风雅人物,他的名号在天下文人群体之中,称得上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琴棋书画,他样样精通,甚至能算当世大家了……时不时还能写些戏文,就好像阿轲你看过的那部叫什么……什么麻辣山?”
“是马栏山!”秦轲重重地道。
“开个玩笑嘛,那么认真做什么。”高易水嘿嘿笑道,“当然这些都不是李求凰最厉害的本事。”
“最厉害的什么本事?”阿布和秦轲都被勾起了兴趣。
“写诗。”高易水笑道,“他可是这天下第一的诗人,号称诗仙。”
“诗仙?”听到写诗,秦轲反倒是兴致少了不少,他本就不是什么酸腐的人,对于诗句,更无太多感觉,不过高易水幽幽长吟的诗句却是让他微微一怔,“你听,君不见,大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倒海不复还,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虽然他不怎么懂得鉴赏,却也感觉到这两句诗里,已经有一股浩然之气汹涌而来,波澜壮阔,而高易水有意没再继续念下去,似是闭着眼睛在享受,秦轲微微有些讶异,仅是两句诗文就能令人心中一凛,那写诗的人,胸中得有怎样的山河锦绣?
“他写诗就写诗,怎么又跟灯会扯上关系了?”秦轲摸着脑袋问。
高易水哈哈一笑“他写诗就写诗?那你可就小看他了。他若只是个诗仙也就罢了,也就是能博得美人一笑,君王青眼,可偏偏……他自己就是国主。一个喜欢风雅的国主,自然就有无数附庸风雅的百姓,唐国底蕴深厚,有着从稷朝传承下来的无数财富,自然花钱也不会小家子气。今天李求凰看着夕阳说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明天保管就有官员提议钱造一栋‘摘星楼’,只为能让国主亲自一游。明天李求凰一句桃红满城郭,明明是秋季,定安城的织娘却能在数天之内用绸缎织就数十万朵桃花,装点那些光秃秃的桃树……”
秦轲和阿布面面相觑,两人的眼中都是震惊“这……也太夸张了吧?”
“我倒是觉得挺好的,哈哈。”高易水坐在马上,闭着眼睛似乎是在想像,“我要是当个国主,肯定得天天泡在酒坛子里,有不少美女在旁边穿着薄纱跑过来跑过去……我就在中间弹弹琴,喝喝酒,潇洒潇洒……”
秦轲看出他又在不正经,抬腿想踹他,但两人相距不近,就是差那么一些够不到。
高易水睁开眼睛,笑了笑,道“当然,这只是随口一说,我可是明白我这人不适合当国主,要是让我当,估计国家非得被我搞得乱七八糟不可。不过……李求凰却是货真价实的国主,这就十分有意思了。唐国一年一度的灯会,隆重至极,而以唐国铺张的风格,自然会大量买进货物装点国都,加上灯会一天的挥霍,这些商人还不赚得盆满钵满?”
“原来如此。”秦轲也没去过唐国,只能是听且信之。
半个时辰之后,商队终于折腾好了那些坏掉的轱辘,换掉了那些病弱的牲畜,在清凉的风中,向着唐国国都进发。
秦轲眯着眼睛,望着长长的商队队伍,再看向那遥远的前路,或许他找师父的旅途,就会像是这商队一般,不知道要翻越多少山峦,历经多少险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