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这里吧?”
追寻着俩饶气味儿,秦朗在一个地下停车场前顿住脚步,父亲和阿姨的气味儿在这里就断了。
被一股很浓重的血腥味掩盖。
留下的便签上的是追寻丧尸,但血味不可能这么大,普通丧尸的话,腐臭味更重一些。
“是血神族的家伙…”
秦朗心头一沉,比起那些利用血液感染的丧尸来,这血神族更为棘手。
起来,他和血神族还有一段孽缘,末世最初的时候,无论是他自己还是大哥江无风,都曾和血神族打过交道。
当年盘踞在鑫源市一方,以“装弱势群体,博取同情心”的套路坑害变异人,吃人不吐骨头的病态组织,当初那个组织的两个首脑,那对残忍的兄妹,便是如今血神族的核心血神。
在江无风他们离开后,秦朗也曾几次遇上了那个组织,和那组织的成员起过冲突,救下几个差点被坑害的变异人,也因此和血神族结下梁子,到后来迎回了父亲和艾的母亲,考虑到血神族势大,他才转移到了郊外。
荒芜贫瘠的郊外并非幸存者和怪物理想的栖息地,所以并未有血神族的爪牙来到这里,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血神族的家伙了。
血神族并非只有急速扩张数量这一种强力的威胁手段,所谓血神族,在血液上似乎有着超乎想象的能力,他们能把所有怪物的部位好像零件一样安装在自己的身上,并使用血液控制其具体骨肉实现驱动。
和这样的种族对上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很多时候,你都不清楚即将面对的是个什么怪物,是个蝙蝠和猪的集合体,还是老虎和大雁的诡异组合。
移植的部位越多,就代表着对方的能力越多,这样的对手并不好对付。
甚至,可能在他来到停车场的时候,就已经被发现了。
“冷静,这个时候不能慌!”
秦朗摸了摸腰间的两把刀,心中稍定,这俩把刀是当初江无风离开前夕让人送来的,他没有趁手的武器,听当初打造这把刀和其他武器的时候,用的是上好的大马士革钢,请了最好的工匠。
因为不计成本,这两把刀的质量都是最为顶尖的,即便是陪他奋战了大半年,依旧完好无损,以前使着,这两把刀还有些重,毕竟一把刀就有一百公斤,不过现在力量大了,正好趁手。
稍作调整,秦朗步入其中,他没有冒进,只是很迟缓得踱着步子,摆开架势的同时不断分辨着血味儿中混杂的其他信息。
只是步行十几米,他再度捕捉到了血味中属于父亲和路歆阿姨的气味儿,气味缭绕,如丝线在他鼻尖纠缠,慢慢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啪嗒!啪嗒!
清脆的鞋子拖沓声在下行的路上分外明显,秦朗立刻顿住了脚步,转身贴上了一边的墙壁,黑暗中逐渐有了一丝光亮,一个梳着朝辫的血族手捧着游戏机朝着上头走,他的腋下夹着一根血神族独特的兵器。
那是一根长枪,比起普通的枪却又有些不同,它的顶端并非是尖锐冰冷的锋角,而是一根尖长的吸管,秦朗有所耳闻,那是名叫血神枪的兵器,只要被枪尖接触身躯,血液就会被这长枪抽出。
那血神来秦朗所在的区域,隔着两个车道慢悠悠解开自己的裤腰带,似乎是要方便,他一手拿着游戏机,一手扶着发射器,根本没有留意到秦朗。
“好机会!”
见状,秦朗眼睛一亮,他屏息凝神,身躯却是如闪电飞扑而出,大半年的时间,增长的不只是力量,同样还有速度,这种速度哪怕是一般神族也无法反应过来。
“噫!”
血神还未释放自我,就被秦朗一把按在了胸口,刀身上挽,一下架在了他的脖子上,那血神本能得发处了一声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