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想干什么?”林立底气不足却还色厉内荏的瞪着应如是。
应如是笑眯眯的盯着他瞧,直看的他心里瘆得慌:“是啊,对付你这种小人,我思来想去,到底是用什么法子才能让你长记性。”
“长、长什么记性!”林立终于虚了,他下意识的后退了好几步,眼神里透着慌乱,“我可警告你应如是,你要是敢对付我,我回头就能让你上全国新闻,让全国人都知道你应如是是什么人!”
“是吗?”应如是轻笑一声,“那我是什么人呢?”
说完这话,她眸光微侧,轻轻拍了拍手,清脆的拍手声在这包厢之中仿佛一道催命符,让林立的后背冒出冷汗。
很快,包厢外便闯进来几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林立看到那些人肌肉虬结,甚至雄伟,每个人双臂上都遍布着纹身,看上去就不好惹,他被吓得吞了一下口水,面对这些彪形大汉虎视眈眈的目光,林立此时已经被吓得双腿发软了,他强装镇定的对应如是道:“你个臭表子!我可警告你!你要是敢叫这些人打我,我肯定会让你身败名裂!反正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来啊,看谁能搞死谁!”
应如是听了他的话,目光略带了一丝怜悯,嘲讽的开了口:“你怎么不打听打听这些人的来历,就笃定是我找来的?”
她的话音落下,林立立刻就愣住了,他飞快的扫了一眼明显不善的几个大汉,结结巴巴的道:“你、你们不是她找来的?”
“林立是吧。”其中一个大汉冷冷的看着他,“我找了你有一阵子了,今天可算是被我找到了。”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林立此时早已经慌了神,但还是色厉内荏的吼道,“你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一伙儿的!我警告你们,现在是法治社会,你们今天要是敢打我,我肯定会找最好的律师告你们!让你们吃一辈子牢饭!”
“是啊,现在是法治社会。”应如是听到他这么说,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低眸忍不住的笑。
之前发话的那个大汉则是目露凶狠的看着林立:“三个月前,你混夜场的时候,带走了一个喝醉酒的女孩儿,你带着她去了宾馆,她中途醒过来明确表示拒绝,而且反抗了,但你还是强歼了她,对吧。”大汉说的话虽然是问句,但是却半点没有询问林立的意思。
林立先是一愣,很快反应过来的时候,后背竟是冒了一身的冷汗。
他三个月前确实从夜场带走了一个喝醉酒的女孩儿,但其实这种事在夜场也不少见,行话叫捡尸,这些女孩儿喝的烂醉,已经丧失意识了,他们把人带走,为所欲为,一般来讲都不会出事,不过三个月前那个女孩儿让他印象很深刻,他带着她去了宾馆,脱女孩儿衣服的时候,女孩儿醒了,然后就是不要命似的反抗,还咬了他手腕,都见血了。
逢上这种不要命反抗的,林立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算了,但是那天那个女孩儿是真的漂亮,就算很多女明星都不如她,这要是不上,林立觉得自己得后悔一辈子,而且说出去也不光彩啊,毕竟那天他几个朋友都看着他把女孩儿带走的。
所以,一不做二不休,他狠狠的扇了女孩儿几巴掌,女孩儿本来就喝醉了,又被他连打了几巴掌,整个人都没什么反抗的能力了,也就任由他为所欲为了。
林立想起来这件事,看着中间那个问话的大汉,和记忆中的女孩儿竟有几分相似,他顿时吓得双腿发软。
“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林立心底充满了恐惧,双腿发软,忍不住扶着桌子下意识的往后退,“你认错人了,我从来不喜
欢去什么夜场,也从来没去过……啊!我知道了,你们是应如是找来的,编的这种狗屁不通的故事,其实就是想找借口打我,对吧!你们以为我猜不到吗?我可告诉你们,平白污蔑别人是要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