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真的是那位写出了》米尔斯太玫瑰》的作者?那位笔名叫做斯摩尔福的作家?”
看这位魔族姑娘莎的样子,尽管是有着两位姑娘为德克士作证,她还是不大相信。因为这两姑娘很可能已经被这个家伙给『迷』得神魂颠倒了,所以才会听信了这个巴克人的鬼话。因为莎实在是想不大通为啥这本书会是出自于如此一个传统的巴克人之手,这和她想象之中的那个作者根本就不一样。
虽然她的两位好友都已经被眼前的这个巴克人给『迷』得魂都差不多快丢了,但莎倒也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因为安特尼人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虽然她无法接受但也是能够理解的。唯一有点可惜的就是她脑子里之前想的剧情并没有发生,因为她还想着可以借着这次的事件英雄救美一波然后整点灵感出来呢,实在是太可惜了。
“你觉得不是那就不是吧,女士。”德克士没有想要辩解的意思,关于这件事请他向来都是不会去辩解的,对方信不信又不会把他怎么样。解释什么的根本就是一点必要都没有的事请,反而还浪费口舌。其实主要还是因为对方是魔族,这才是最大的一个原因,就和精灵一样,虽然很漂亮,但他可不想和一个魔族姑娘有什么过多的交集。一个翼人就已经够他受的了,那个鬼莫里瑞奇这段时间每天晚上都要找他德克士聊天,简直是不胜其烦。
魔族姑娘、精灵姑娘、翼人姑娘,可能后面还会增加一些什么姑娘,比如亚尔塔斯姑娘,这些都是德克士不会去招惹的。如果实在躲不过去做点普通朋友就好,他德克士虽然好『色』但是距离感也还是很能把握得住的,如果真有这样的姑娘对他表达好感那么他也会立刻拒绝断了对方的念想,绝对不回去搞什么暧昧。
好『色』也得有原则啊是不是。更何况就精灵和魔族的那种身材……说实话,如果衣服穿的厚一点,再加上风格中『性』化一点,你还真看不出来她究竟是男是女。德克士对于这样的姑娘可没什么兴趣,一点兴趣也没有。
说起来阿诺菲尔平时就是这么打扮的,这种中『性』风格的服饰在精灵当中很是常见。不过这话痨精灵平时也会穿一些地球风格的衣服,至于眼前的这位莎女士,她此刻的穿着打扮……好吧,她就穿了一件大裤衩和背心。这边的姑娘没那么讲究,哪怕是魔族或者是精灵族的姑娘在这方面也是一样。追求单一的爱情不代表别人就是那种连衣服都不会『露』出太多,和别人牵牵手就脸红的那种,那种姑娘……说真的可能存在吧,在这个世界,毕竟这个世界那么大。不过德克士反正是从来都没有见过。
“那好吧,抱歉,我不该怀疑你的,先生。”不知道为啥,这位莎女士突然给德克士道了个歉,“既然德克士先生也是一位作家,那么不知道啊能够让你评论一下我的剧本吗?”
德克士本来是想拒绝的,因为他对于这个姑娘的印象不大好。不过打他的眼神在莎女士的身上粗略扫了一下之后,他突然就心软了。
莎女士和一般的魔族姑娘比起来有点不一样,虽然德克士就没见过几个魔族姑娘,他是拿对方和他见过的精灵族姑娘们做对比的。
“是吗?如果莎女士不介意的话。对了我叫做德克士,初次见面。”德克士点点头,从沙发上站起来,朝着对面的姑娘伸出手。两人的手在一起握了一下后很快就分开了,既然是不感兴趣的姑娘那么礼节什么的稍微做做就可以。
“这是我的剧本,请德克士先生过目。”
德克士拿起手上的剧本翻开来,一页一页地看着。这姑娘剧本写得怎么样暂且不说,但至少她的字很秀气,写剧本用的笔记本上也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至于具体内容,很遗憾,德克士看不懂魔族语言。
“抱歉,我不识字。”德克士把笔记本还给了莎,“鄙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