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雨。
将恩菲尔德老爵爷的冒险之旅变得面目全非。
他本想信马由缰,带着梦和骑枪,寻找诗和远方。
这场旅途的终点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路上的风景。
他今年六十二岁,从来不曾想过,自己这个糟老头子能变成这场国家博弈游戏中的最后赢家。
在四十年前,他进入森莱斯驻疆骑兵队,刚好赶上列侬工人革命的历史大潮,作为国际雇佣军帮助列侬王室镇压暴民。
这一仗打了六年,然后,恩菲尔德老爵爷就再也没上过战场。
和平太久了。
太久太久了。
他在等待,等待着下一次应招入伍。
顶着男爵绅士的头衔,在家中过着混吃等死的日子。
看着大卫先生写的故事,感觉自己活得像个行尸走肉。
如果西大陆也有公众号这个说法。
——大卫先生绝对是个技艺精湛的高级迷信写手。
恩菲尔德爵爷非常喜欢这位列侬的年轻作家。
在大卫的笔下,描绘出骑士生涯中各种各样的冒险故事。
信仰和誓约,宝甲和宝剑。
惩奸除恶,妖邪必败。
男欢女爱,兄弟情深。
大卫先生甚至能把一个游骑兵和一条狗的故事写得感人至深款款动人。
说的就是薇薇看的那一本。
名字叫《圣杯往事》。
恩菲尔德爵爷感叹着骑士和范克里夫的友情,感叹着故事里主人公寻找祖国,寻找永生灵药圣杯葡萄酒的传奇事迹。
他想,如果他就是这个故事里的主角,那该多好。
爵爷心存幻想。
——我这个六十二岁的糟老头子,跑到边疆来。
——用骑枪击败一个个对手,教这些使火铳的阴险小人好好做人。
——你大爷还是你大爷,我的宝剑无坚不摧,我的铠甲能挡住子弹!幸运之神庇佑着我!
——然后!赢下一千块黄金!
“我能给大卫先生写信吗?”
恩菲尔德爵爷从幻想中惊醒,他想到了绝佳的写作素材。
贝塔紧跟在老爵爷身后。
“父亲大人,你想到什么了?”
老爵爷说“我想给大卫先生写信,如果我能成为冠军,这故事写成书!绝对能万古流芳!”
贝塔尴尬地笑着,只知道附和。
“哈……父亲大人您说的对。”
父子俩骑马晃晃悠悠走在官道上。
经过一天的修整,老爵爷和贝塔都喜欢睡觉,他们选择在第二天正午出发,和第一纵队相隔十来公里的距离,根本就看不见第二纵队的尾巴。
——恰巧也避开了残酷的火枪械斗,没有遭受皇帝的毒手,活到了现在。
贝塔非常苦恼。
苦恼的原因说来很简单。
一路上,老爷子的战斗力拔群,要是遇上掉队的臭鱼烂虾,舞着骑枪嚯嚯两下,当场给人家捅得人仰马翻。
再看老爷子踩马镫,持枪奔袭的冲锋姿势标准无比,每一下攻击都戳到痛处,第一天干翻了二十来号不长眼的参赛者,颇有一种面色潮红,浑身气血上涌的兴奋感,是越战越勇的意思。一点都不显老。
第二天迟迟出发,这会连对手的影子都没了。
贝塔这个孝子,该怎么弄死老爵爷呢?
他要怎么做?才能从功勋爵士,变成男爵呢?
就在贝塔的弑父计划陷入困境时。
几头毛驴踩着轻巧的步子,一路扬长而去。
阴雨天气让山路变得泥泞不堪,毛驴飞踏溅起泥浆,把恩菲尔德的家旗弄得脏兮兮的。
老爵爷红着脸,气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