叹了口气,将笔放下,而后又抽了纸巾,“把头低下来点儿。”
魏牧之立马乖乖低下来。
萧铮离他跟近,鼻息格外地温和。
就像是小猫爪,在心口处挠着,痒得不行。
忽然,魏牧之抓住了他的手。
魏牧之的肌肤其实已经算是挺白的了。
之前,在警校的时候,魏牧之就是被一帮同学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警校每天都跟军训一样,晒起太阳来,可谓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而魏牧之这个人,不管怎样晒,都不会黑,甚至,还越晒越白。
也是后来参加工作了,因为每天忙成一条狗,邋遢得不行,才不让人觉得他像小白脸,更有男人的气概。
但和萧铮白若雪的肌肤相比,魏牧之的肌肤,都算是比较黑的了。
萧铮的皮肤实在是太白了,尤其是在灯光的映衬下,白得都有些晃眼了。
不过这种白,又不是病态的白,而是正常色的白。
真好看,不管怎么看,都这么地好看。
好看的,让他想亲他。
魏牧之一向是个实力派,脑袋里想着亲对方,嘴上就已经付诸于行动了。
虽然酒吧里的员工,早就都已经知道他们俩人的关系。
但在外人的面前,两人最多也只会拉个小手,而不会有特别出格的举动。
而眼下,这一记吻,看得他们眼珠子都快掉在地上了。
但偏生,一点儿也不让人觉得违和,反而还觉得和谐得不行。
要死要死,这两个人未免也太配了吧,简直是虐狗无极限啊!
大概是看得太激动了,还有人跟着吹了一声口哨。
后知后觉的萧铮这才反应过来,一把将魏牧之给推开。
微微喘了一口气,“走了。”
终归,萧铮是个脸皮薄的,将账簿往桌子底下一塞,拔腿就走人。
而魏牧之的脸皮,已经到了铜墙铁壁的地步了,所以他在跟在萧铮后面的时候,还能和员工们打招呼。
“我们先走了,你们继续努力工作啊。”
有人装着胆子道“魏处,什么时候能吃到你和萧爷的喜酒呀?”
听到这个,魏牧之眸底的笑意更深了,“快了快了哈,到时候一定每人一张喜帖,哎……”
话还没说完,就被魏牧之揪住耳朵,拉着出来了。
殊不知,后面的人跟着议论开了。
“啧,就目前的形式看,魏处应该是在下面那个。”
“不是吧,刚才看魏处亲萧爷的架势,怎么看都是在上面啊。”
“不管是在上面还是下面,魏处肯定都是个妻奴。”
说得好有道理,竟无力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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