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火车以后,我就在火车站附近溜达。谢抟的条件虽然苛刻,但也并非全无头绪。不管是脸上有月牙胎记的人,还是左手小指缺失的人,都算是带有明显的外部特征。
日子一天天暖和起来了,正午的太阳晒得我有些热,我就找了个小面馆吃东西。就着个凉菜吃了一碗面条,结账的时候,小饭店里进来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
那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出头,细皮嫩肉的,眉眼很清秀,一看就像个大学生。只是她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脸上有一层灰,脖子里还有一道结了痂的疤,看起来十分落魄,就像个拾荒的。
我看她眉头有一股黑气,两个眼珠子泛黄,人也有点无精打采,心想这姑娘八成是撞了邪了。
店老板一见她走进来,就从柜台里走出来撵人:“快走,快走!”
那个小姑娘面露尴尬,她吞了一下口水,还是小声说:“老板,能不能佘我一碗面条。我……好久没吃饭了。”
店里的生意并不好,店老板也没那份耐心,闻言就不耐烦地摆手:“没有,快走!”
那姑娘瘪了瘪嘴,几乎要哭了。可她还是冲店老板稍微鞠了个躬,小声说:“不好意思。”然后转头就要往外走。
我看她性子挺不赖的,就叫住她:“小姑娘,来这边坐吧。”
那个姑娘回头一看,怯生生地盯着我看了半晌:“大哥,你,你是叫我吗?”
我点点头,回头又跟店老板叫了一碗面,点了两个小菜,跟她说:“过来坐吧。”
那个小姑娘脸上明显一喜,然后又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谢谢大哥。”
等面的功夫,那姑娘一直低垂着头,扣着自己的手指头,老板把我点的小菜送上来,我请她趁热吃,她却摇着头,声音很小地说:“不用了大哥,我只吃一碗面就可以了。”
我给她倒了一杯水,她端着小口小口地喝了,我又给她倒了一杯,她犹豫了一下,又端起来喝了一小口,嘴里不停地感谢。
我问她:“看你像个学生,怎么弄成这样了?”
那姑娘抬头看着我,两个大眼睛水汪汪的,眼珠黑白分明,上面却似乎笼着一层雾,让人看不透。然后她摇了摇头。
我轻轻笑了一下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想说便罢了。”
那姑娘很快抬头,眼睛里水汽空濛:“不是。大哥,是我不记得了。”
不记得?这他妈也太扯了吧?“那你家里人呢?你叫什么名字?家是哪的?爸妈的手机号总记得吧?就算不记得,手机上应该存的有吧。”
那姑娘轻轻叹口气:“我都不记得了。身上也没有手机。”这小姑娘年纪不大,但是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我更好奇了,问她:“那你还记得什么?”
小姑娘皱着眉想了想:“说实话,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甚至都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到这来的。”
好嘛,原来是得了失忆症。我只好跟她说:“那行吧,你先吃饭,吃过饭之后我带你去派出所,让警察叔叔帮忙找找你家里人。”
小姑娘点了点头,等她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面,我就送她去了派出所。民警同志登记了她的信息,两个漂亮的警察小姐姐领着她简单洗漱了一下,又给她找了件干净的衣服。
有句话叫人靠衣裳马靠鞍,她这么一收拾,整个人就亮堂起来啦。许是年轻的缘故,她皮肤特别好,白里透红,像是桃花瓣一样。头上扎着马尾,一副青春靓丽的学生模样,跟前几年大火的《那些年》里的女主相比,不遑多让。
就连警察小姐姐都夸:“小姑娘长得真漂亮。”
我一时看的有些呆了,她就有些局促地扯了扯衣服的下摆,红着脸说:“是不是不好看?”
我赶忙摇头:“好看,真的好看。”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