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到前面蒋琳琳说的预感,赵茗茗越发觉得她和这人间着实是格格不入……今朝有月和沈清秋应当已经是极为亲密的关系,但他来说起话来却仍旧是一点点的绕圈子。你说这话题究竟推进了多少,仔细想想却是和没说一样,但两人又的的确确是有来有往的不停说道。什么时候人与人之间交流要是跟喝酒般痛快的话,那该有的多好?
想到这里,赵茗茗却也感觉自己心中一阵憋闷。至于是不是所谓的心悸,她不清楚。可她却是也端起了自己的酒杯,仰脖一饮而尽。
只是她忘记了一点。
喝酒痛快的人,一定有平时想说不能说,或想说不知怎样说的话。一个人要是能够痛痛快快的说话,却是也用不着喝酒。
那些憋在心里的话,就算是烂在肚子里也不会变成屁放出去,而是需要酒慢慢的调和,直到它们都消融在酒中,最后哇的一声吐出来,这才算是一次了断。
小孩子憋不住话,存不住心事,因此只喝水就好。长大成人后,糟心的事情越来越多,水已经不再管用,便就此端起了酒杯。
“要去哪里?”
今朝有月再度问道。
喝了一杯酒,赵茗茗觉得方才的烦躁已经被冲淡了大半,可以继续调整好心情,慢慢听着二人犹如老驴拉磨盘的对话。
“我要去中都。”
沈清秋语出惊人。
起码是让今朝有月大吃了一惊。
他想过安东王域内最远渔村,也想过比下危州更难的蛮族之地。亦或是干脆浪迹天下,四海为家,但唯独没有想到沈清秋会想要去往中都城。
“不行”
沈清秋用余光看到今朝有月脸色古怪,出口问道。
“腿长在你自己身上,去哪都行,怎么会不行?”
他说出这话时,语气就如同一位受了气的小媳妇儿一样。这样的话语,总是带着几分醋意。不是丈夫在外喝酒赌钱,让她夜夜独守空房,便是又有了个相好的,想要娶来做小。
今朝有月和沈清秋是两个大男人,用这般幽怨的语气说话,自是极为别扭。引得蒋琳琳都有些忍俊不禁,不得不在心里感慨道这两人的感情倒是真好!
今朝有月一点都不想去中都城。
要是放在平时,去也无妨。
可文坛龙虎斗即将开始,到时候北边的博古楼与南边的通今阁都会齐聚中都,那中都城还有什么意思?他在博古楼中经营了许多年,对那个地方虽然仍旧有留恋之情,但也不想这么快就和那些个熟悉的面孔重逢。
重逢之所以让人期待,正是因为其中间隔的时光。
间隔的时光越长,重逢的魅力也就越大。
为了这份期待,和再见的惊喜,人们才会忍住心中的留恋,背起行囊,远走他乡。既然选择了离开,那就一定不要太快回去。否则重逢的期待还未产生,惊喜还未酝酿出来,一切又恢复如初,波澜不起,那离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一直呆在自己熟悉无比,知根知底地方,生老病死,落叶归根。
今朝有月觉得沈清秋应当也是这样的人才对。
他们俩都在博古楼中待了许多年,沈清秋甚至要比今朝有月还早。
在一个地方时日久了,不论走到哪里都会带着那个地方的烙印。都说人可以慢慢适应环境,倒不如是说环境渐渐的把人改变成了它自己喜欢的模样。
乐游原上的山山水水,都印在沈清秋脑中。即使闭上眼睛,也可以提笔分毫不差的画出一幅堪舆全图来。现在终于下定了决心离开,但为何又要去那可以碰上故人故地的去处?今朝有月想不明白。
“你不想去?”
沈清秋问道。
“不想去,一点也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