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唇轻慢勾起。
黑靴踩过废墟,他停在距离沈议绝半丈开外的地方,陌刀闪烁着寒芒,犹如修罗的鬼刃,毫无感情地扫向对方的头颅——
“二哥哥!”
背后传来呼喊。
刀刃停在沈议绝的脖颈边。
凌厉的刀锋,堪堪切断他的一缕鬓发。
沈议绝面色阴郁,额角隐隐可见细密汗珠。
“二哥哥……”
南宝衣上前,轻轻挽住萧弈的手臂。
她凝视着萧弈,认真地摇了摇头。
沈议绝不仅是沈皇后的心腹、金吾卫的首领,更是名门沈家的嫡长子,杀了他,将来回到长安会引起无穷无尽的祸患。
更何况……
她望了眼不远处安静抽烟的寒烟凉。
寒老板,似乎对这个男人很有好感。
于情于理,都不该杀沈议绝。
萧弈挑眉。
他掂量般转了转陌刀,随即收起,不知从何处拖来一张小杌子,翘着腿坐了上去:“你弟弟的事,总得给本王一个交代。沈议绝,你来处置他,还是本王来?”
沈议绝又咔出一口血。
他抬袖擦了擦嘴,神情阴郁,并不出声。
萧弈嗤笑:“你是觉得,本王当真不敢把你怎么样?”
沈议绝慢慢调整自己的呼吸。
过了片刻,他拖着受伤的身躯,靠坐在废墟边,轻声道:“阿弟幼时,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他仰头望向夜空:“阿弟幼时,谦虚而礼貌,不仅生得粉雕玉琢,在读书上也很有造诣,年纪小小就已经是长安有名的神童。
“姑母听说了他的才华,特意将他接进皇宫陪伴她左右。皇宫浮华,再加上姑母说一不二又偏宠他,渐渐的,他在那里养出了唯我独尊的性格。
“什么都要最好的,人人看见他都得恭恭敬敬地称一句沈小郎君,他甚至比皇子还要高贵。高贵到什么程度呢?
“因为姑母宠他,所以连带着皇帝也讨好他,皇帝甚至把他抱在怀里,与他一起坐在龙椅上,接受百官的朝拜。
“他长到十五岁时,终于搬回府。我们沈家只出武将,他作为唯一一个走文官路线的孩子,受到了长辈们的喜爱。再加上他幼时不在身边长大,我们下意识地更加纵容他。
“少年时的阿弟,虽然被宠得厉害,但也就只是在吃穿住行上稍微挑剔,品格还是很不错的。所有的改变,从他代表姑母出使锦官城开始。”
沈议绝讲述着,目光落在了寒烟凉身上。
美人站在游廊的六角流苏走马灯底下,大袖轻曳,娉娉婷婷。
他眉目柔和了几分,继续道:“阿弟想要什么东西都能得到,他以为,女人也是如此。
“他想要,便与她共度春宵。他玩够了,便抽身回到长安另娶高门贵女。然而,他后悔了。
“比起魏楚楚,他发现他更喜欢寒烟凉。他想回头,可他却忘了,人,并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物品。
“可他不能容忍,这世上有他得不到的东西。所以哪怕机关算尽、哪怕赌上良知、哪怕要在别人身上加诸痛苦,他也仍旧想得到那个女人,来满足他的欲望。
“养成今日的性子,并不是他一个人的错,而是所有人的错。雍王要杀他,不如先杀我们其他人。”
廊外流水潺潺。
走马灯摇曳着,与粼粼水光钩织出梦一般绮丽的春夜景致。
萧弈对沈议潮的过去,毫无兴趣,更无怜悯。
他哂笑:“错了就是错了,牵扯其他人做什么?沈议绝,你最好祈祷他别叫本王逮到,否则,本王依旧杀他。”
撂下狠话